新創企業申請政府補助計劃須知

為了扶植新創,政府制定了「產業創新條例」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鼓勵企業及個人投資新創等政策,對象是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未滿五年之事業,目前法條已經修正。

在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受前揭五年年限之限制。

政府目前諸多補助計畫在資格認定上,都還是定義在設立五年的新創企業

依據通過的法案,每年政府都提出不一而足的新創企業補助計畫,供合乎資格的新創企業提出申請,在行審查後對於合乎資格的新創團隊提供獎勵、補助或輔導,內容會依申請計畫的不同有所差異。

了解計畫的內容

在進行計畫遞交之前,就必須先對計畫的目地跟資格充分進行了解。政府部門也會因應計畫的不同,舉辦不同的計劃說明會,方便想要遞交申請計畫的新創企業了解計畫的目地跟參加的資格。要留意的是,同一計畫可能會因環境變化,進行計畫內容的微調,所以不要以為曾經參加過說明會,就忽略掉計畫更新的可能性。

清楚補助或輔導的項目範圍

在遞送申請案時,由於不同補助計劃具備有不同的產業扶植目的,在遞交申請政府補助案的計畫中,只要符合參加資格及遞交完整資料,沒有意外的都會進入第二個階段,在這個階段進行計畫審核跟提案報告,但這部分也要視專案而定。

大體來說多數專案是實施階段式的補助,當專案審核通過時,簽約拿到第一期的補助金。後續的補助會依照之前計畫遞交的申請案的內容,自訂階段性目標。唯在時間內達成目標,方能領取下一期的獎勵補助金。唯階段性的目標是由新創業者自行設定定送交提案,照理說具備專案可以完成的可行性。

評審的類型

多數政府補助計畫的評審的背景不外乎來自學界、業界、顧問跟創投業者,但也會依照補助案的性質來選用不同的評審的類型,多元化的評委背景會讓評核機制相對客觀。

也由於專業背景多元,受評者不太容易事先就掌握評審的口味,且多數的政府補助案都不會採取單一評委制,在多位委員同審同一個案子時,就容易發生因評委背景的不同,切入評量角度的差異性。

例如具備創投業者的評委往往會優先考量到創新性的獲利,但來自業界的評委則會優先考慮到行業的創新創意,但不代表創投業的評委沒有考慮到創新性,或是來自業界的評委不考慮到獲利,只是因為專業背景的不同,思考的優先順序就會不同,有時評委間就還必需針對結果差異性進行討論。

評量的標準

不同的補助案,在審核指標跟配分比例上也會不同,除此之外,在評量時,評委會有些觀察的重點。

  • 講述邏輯的通順

進行提交的計劃案內容說明時,最先要考慮到說明邏輯的通順。如果計畫案的模式很複雜,就必須予以簡化或是分階段進行,且必須一開始就先破題,打開天窗說亮話。一般的報告時間不會太長,不要在提交的計畫前面的鋪陳太久,為了要營造給評委驚喜的感覺,簡報者往往到最後會發現時間不夠,到最後評審就只能依照對計畫了解的程度進行給分。

不要花太多時間在陳述過去的豐功偉業或是認識誰,評委只會在乎你要做甚麼? 你憑甚麼可以做? 為什麼別人不做?花時間在講述認識誰跟誰的關係好,只是讓你對計畫陳述的時間變少,除非提交的計畫案缺乏可以強化的點,否則建議不要花過多時間在這上面。

  • 執行的難易程度

多數的計畫被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產出一定程度的執行成果,在送案申請時就必須考慮到提交的專案是否可以產出申請書上承諾的成果,宜審慎應對,不應過分誇大,否則在時間內無法產出承諾的內容,對於兩方都是災難,且可能影響到未來送案時,評委的觀感。

如果無法把實施結果的時間具體化,為了鼓勵新創企業提出新的創意跟想法,政府也有針對這一型的新創企業提供專案補助,即使是這類型的專案,也不意味可以天馬行空毫無依據的提交計畫。

  • 具體可行的實施方式

在提交計畫或是簡報進行說明時,除了陳述事實之外,盡量將計畫結構說明清楚。如果專案分成三個階段,送交計畫只預計達到那一個階段,務必一開始就說明清楚。如果不說明清楚就容易發生,評審已經詢問到下一個階段,但簡報的新創企業卻無法針對評審詢問的內容回覆,或是採取避重就輕回應評審的詢問,這都會直接間接影響到評審對於新創企業的評量。

  • 可以用科學說明的根據

如果新創企業提出送審的專案是比較新奇的想法,最好提出可以量化的具體事實跟可以評量的科學佐證來進行說明,或是請目前合作的機構出具具體的證明來佐證事實的可信度,提出的單位如果是具備公信力的單位,提出的內容被評委採納的機率自然也會提升。

  • 可行性及商業模式

請具體陳述這項專案的可行性跟商業模式,常會看到提交計畫的新創企業花很多時間在說明跟那一個單位的關係有多好,或是那個單位送審甚麼樣類型的案子通過,這個單位在現在提交的專案中扮演甚麼樣的角色。

對評審而言想了解的就是這項技術或應用方式的可行性,開發者的背景、開發出來誰會想用 ? 用了這樣的方案優點是甚麼 ?如果用在企業本身,成本會提升多少? 有沒有可能反映到售價 ? 這些需要具體說明的情況。

  • 公司在計畫中扮演的角色

有些研發專案的計畫,投入的成本很高。新創企業可能因為某一些因素,在這樣的專案中扮演一個角色,但有可能並非主要角色,就因為如此在提交說明時,就會對這樣的情形跟關係說不清楚,在評委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還不如一開始就說明白,再針對自己在這個專案中間的重要性進行說明。

  • 補助金的運用

這也是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提交的補助計畫中的專案,有若干專案感覺已經進入市場,為什麼還需要申請補助款?

  • 誠懇的態度

在送交補助案中,進行簡報人的類型百百款,自然這也會影響到簡報的風格。有些簡報者屬於自信型、超有自信型、自嗨型、神秘型、工程師型、自問自答型……不一而足。其中有一類型的態度誠懇,對事實陳述不誇張,可以就說可以,不行就說不行,這類型往往比較容易贏得評審的信任。

但是要眾多評審點頭,也不能只有態度誠懇,還是要回過頭看提交的主題、專業背景、內容還有可行性。

可以避免的狀況

有些狀況如果可以減少發生或是能避免就盡量避免。

一案多投

基本上並沒有禁止一案多投,也有一些新創業者在申請A方案補助沒有通過後,再修正評審給予的意見之後,再拿來去投B方案。但也有新創業者在投遞A方案,取得補助之後,再拿來投遞B方案申請補助。

主辦單位在一開始的參加資格的說明會中,就會說明參與過那些專案並取得補助的新創業者,在一定的時效之內是不能夠參加此一專案,但不在限制範圍的專案,就不會在限制的資格。

賣弄名詞,卻提不出階段工作內容

當年流行甚麼樣的科技,就會反映到當年提交的補助計畫,但常發生簡報者無法具體化報告的內容,在要求具體說明時,就會出現我們跟那一個單位關係很好之類;或是評委要求具體說明專案階段進行時,發生那些可以預期的難度進行說明時,就會出現跳針的情況。

以上這些情況,可以在內容提交初期就可以避免,成功或許不容易複製,但是錯誤卻可以避免,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會有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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